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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申请报告汇编 篇4

来源:赴品旅游

  XX市城区消防科:

  我校教学楼已于20xx年建成竣工,教学楼位于长治市延安南路兴华街21号。本教学楼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半地下室),地上五层,两边配有二层大厅组成,总建筑面积4888平方米,总建筑高度20米,教学楼按消防要求,有关设施已基本配备齐全。现请求对我校教学楼进行消防验收。 特此报告!

  广播艺术学校 二OXX年X月X日

  广播艺术学校

  教学楼消防验收委托书

  XX市城区消防科:

  现委托宋俊伟同志为我校教学楼消防验收全权代理人。

  校长:

  广播艺术学校 二O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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