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和检查权的具体规定是,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一、中小股东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
中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
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
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
六、股东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退出公司;
七、股东可以依法请求解散公司。
二、已转让股份的股东能否查阅转让前公司的财务
已转让股份股东不能查阅转让前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公司法,公司的股东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但是已转让股份股东不再是该公司的股东,所以没有权利查阅该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公司财务纠纷问题应按照什么规定处理?
公司财务纠纷问题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纠纷不能协商的,可以由股东表决。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出书面质疑,让财务负责人合理解释有疑问的地方;
2、可以向股东大会申请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账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