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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和质权的设立条件和要求有何不同?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分析:抵押权和质权都是担保权利,但设立条件和要求有一定的不同。抵押权是指债务人将其不动产或动产设定为担保物,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抵押权的条件是:债务确实存在、担保物的权利稳定和有权处分、设立抵押的合法形式等。质权是指债务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并使用,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依靠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质权的条件是:债权确实存在、合法取得担保财产、质权设定合法的形式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借款合同生效后,债务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在债务范围内设立抵押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质权设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保证合同的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期间或者条件履行保证责任,保证的方式可以采用质押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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