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行政赔偿的相关知识。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其范围主要涉及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对其它权利的损害不予赔偿。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与行政赔偿相同。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包括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递交申请书、赔偿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给予赔偿,对复议决定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行政赔偿属于法定赔偿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赔偿的标准具体明确,只要受损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依据这个标准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非行政行为,如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及行政人员的个人行为等,均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法定赔偿也称预定赔偿,即在出现法定事由时,原告可以直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获得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是只对财产权、部分人身权的损害给予赔偿,其它权利受到侵害的,则不予赔偿。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现有利益的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1年5月20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拓展延伸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侵犯人身权:如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等,如警察滥用职权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等。
2. 侵犯财产权:如财产损失、财产权利被侵犯等,如政府强制拆迁导致的财产损失等。
3. 侵犯名誉权:如名誉权、荣誉权等,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名誉的诋毁等。
4. 侵犯其他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合同权利等,如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导致他人经济损失等。
在行政赔偿中,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金、恢复原状、返还侵占的财产等,如受到人身伤害的,还可能获得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同时,赔偿义务机关有义务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
行政赔偿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