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特征及种类。证据应能证明案件事实,形成证据链。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所使用的证据的特征包括可以证明具体的案件事实,各个证据之间可以形成证据链。具体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与评价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证据是法庭判断案件真实情况和作出公正裁决的基础。它可以证明被告的罪行或辩护被告的无罪。对证据的评价涉及其合法性、可信度和相关性等方面。合法性要求证据的获取符合法律程序,可信度要求证据来源可靠、真实可信,相关性要求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联。法庭会根据证据的重要性和评价来决定其在案件中的作用和权重。因此,律师和法官在刑事诉讼中都需要对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公正的审判和裁决。
结语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为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决提供基础。合法性、可信度和相关性是评价证据的重要标准。律师和法官应全面评估证据,确保公正的审判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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