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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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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条件主要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遗产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

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继承开始前已存在的: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债权合法:该债权应当是合法的,非法的债权是不能被继承的。

3、债权的履行标的为财物:债权的履行标的须为财物才能被继承。如果债权属于行为则不能继承,如:被继承人生前委托第三人履行某种行为则不能继承。

4、债权无人身专属性: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继承。因为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一旦债权人死亡,人身权归于消灭,但是属于财产性质的债权并不因此灭失,而是作为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

二、房子子女能否继承,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提交的有力证据。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三、女儿有财产继承权吗

女儿是有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拥有遗产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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