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宿舍管理制度
(九)为了加强对保安员作风与纪律的养成教育,规范保安宿舍的管理,保持保安宿舍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统一,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员必须在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在外住宿。
二、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三、除当班或经领导批准外,其余人员一般应在于23:00准时熄灯就寝。
四、严禁私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历不明的物品。
五、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
六、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如电视机、热水器等,不准乱丢烟头、杂物。
七、严禁在宿舍、观看淫秽书籍和光碟,一经发现送交机关处理。
八、不准已辞工、辞退、自动离职人员在未征得主管保安领导同意进入宿舍逗留和休息。
九、保安宿舍实行轮流值日。
值日保安员负责宿舍的门、窗、地面与宿舍外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清理。
十、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保安人员按《保安人员奖惩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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