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维修人员巡视制度
(十)
一、目的规范维修人员巡查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交接班管理。
三、职责
1、维修人员严格按巡视制度进行巡查。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程流程
1、巡视检查范围水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二氟丙烷气瓶房、电梯及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新风机、风机房,各蓄水池、给排水系统及阀门,公共照明和路灯及其它公共设施设备等。
2、巡视检查方法巡视检查方法应包括"看、听、摸、闻""看":通过看,观察运行的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如放电火花、变色、变形、损坏、渗油、渗水、水电表转动、仪表和信号灯指示等及其他情况。
"听":通过听,判断运行设备中是否有故障,有无异常响声。
如火花放电声、机械振动声、电压过高或电流过大所引起的异常声音等。
"摸":用手触摸运行设备外部(如电机外壳),温升、振动情况是否正常。
"闻":通过闻,判别运行设备是否有异味,如焦糊味、塑胶味等。
3、巡视频次及要求⑴、根据小区的设备运作要求,进行巡视,并按规定时间填写运行记录。
巡视过程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⑵、异常天气,如暴雨、大风,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⑶、每班不少于一次检查电梯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
⑷、认真填写巡视及各类运行记录。
四、巡查人员异常情况的处理⑴、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或隐患的应及时排除,不能处理的应汇报,并做好记录。
⑵、出现大面积跑水、管道爆破、电线或开关烧坏应及时 阀门或电源,并汇报主管。
⑶、如遇火灾、停电、停水等情况应立即按照紧急预案规定的处理程序,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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