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2、
二、工程地点
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详见后附清单。
2、工程总费用 (即协议工程总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乙方施工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15日内付清工程款项计 元,大写 整。乙方完工后甲方以实际制作内容为结算。
4、乙方收款账户名称:融安县美联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融安广场分理处,账号:
四、工程期限
1、工程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2、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因场地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安装人员的误工费,餐饮住宿费由甲方负责费用开支。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单位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并修缮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4、制作人工、材料、施工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美观、完整、牢固。
5、乙方全部施工完工后7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
六、关于验收与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15日内仍未付款,需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完成装备室装饰项目,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七、因装饰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脱落不牢固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九、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