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镇居民人身意外伤害死亡赔偿金等有关问题的规定》,因公牺牲的人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公务员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的,可获得定期或临时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地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法律分析
1、因公牺牲的,死亡赔偿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2、公务员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3、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拓展延伸
公务员因公死亡赔偿制度的变革与保障措施
公务员因公死亡赔偿制度的变革与保障措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安全与权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对公务员因公死亡赔偿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目的是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赔偿机制,确保公务员及其家属在不幸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支持。同时,改革也需要配套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事故预防与安全教育,完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制度变革与保障措施的有机结合,可以为公务员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结语
公务员因公死亡赔偿制度的改革旨在建立更公正、合理的赔偿机制,保障公务员及其家属的权益。同时,配套的保障措施也至关重要,包括事故预防、安全教育等。通过制度变革与保障措施的有机结合,为公务员提供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提升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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