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J7915——1999
Specifications for storage and preservation of corrosive goo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腐蚀性商品的储藏条件、储藏技术、储藏期限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GB6944和GB12268规定的腐蚀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2268—19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463—1990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储藏条件
3.1 库房条件
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防腐蚀处理。
3.1.1 储藏发烟、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是低温、干燥通风的一、二级耐火建筑。
3.1.2溴氢酸、碘氢酸要避光储藏。
3.2 货棚、露天货场条件
货棚应阴凉、通风、干燥,露天货场应地面高、干燥。
3.3 安全条件
3.3.1 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房建筑及各种设备符合GBJ16的规定。
3.3.2 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附录A(标准的附录)给出了化学危险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
3.4 环境卫生条件
3.4.1 库房地面、门窗、货架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3.4.2 库区内的杂物、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排水沟保持畅通。
3.5 温湿度条件
4 入库验收
4.1 验收原则
4.1.1 入库商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4.1.2 商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由存货方负责检验。
4.1.3 保管方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官检验。
4.1.4 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4.1.5 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5箱(免检商品除外), 发现问题扩大验收比例,验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4.2 验收项目
4.2.1 包装:符合GB12463的规定。
4.2.1.1 内外包装应有如下标志:
a)品名;
b)规格;
c)等级;
d)数(重)量;
e)生产日期或批号;
f)生产厂名;
g)储运图示:应符合GB191的规定;
h)腐蚀品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
4.2.1.2 包装封闭严密,完好无损,无水湿、污染。
4.2.1.3 包装、容器衬垫适当,安全、牢固。
4.2.2 质量(感官)
4.2.2.1 商品性状、颜色、粘稠度、透明度均应符合产品标准。
4.2.2.2 液体商品颜色无异状,无挥发,无沉淀,无杂质。
4.2.2.3 固体商品无变色,无潮解,无溶化等现象。
4.2.3 验收结果处理
4.2.3.1 验收不符合4.2规定的不得入库,暂存观察室,通知存货方另行处理。
4.2.3.2 验收完毕,合格的签收入库,填写验收记录,转存货方。
5 堆垛
商品堆垛要符合“安全、方便” 的原则,便于堆码、检查和消防扑救。充分利用仓容,货垛整齐美观。
5.1 堆垛方法
5.1.1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贮存的商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施,库房一般不低于15cm.货场不低于30 cm。
5.1.2 根据商品性质、包装规格采用适当的堆垛方法,要求货垛整齐,堆码牢固,数量准确,禁止倒置。
5.1.3 按出厂先后或批号分别堆垛。
5.2 堆垛高度
a)大铁桶液体立码,固体平放,一般不超过3 m;
b)大箱(内装坛、桶)l.5 m;
c)化学试剂木箱2-3 m;
d)袋装3-3.5 m。
5.3 堆垛间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 cm;
b)支通道大于等于 80 cm;
c)墙距大于等于 30 cm;
d)柱距大于等于 10 cm;
e)垛距大于等于 10 cm;
f)顶距大于等于50 cm。
6 养护技术
6.1 温湿度管理
6.1.1 库内设置温湿度计,按时观测、记录。
6.1.2 根据库房条件、商品性质,采用机械、(要有防护措施)自控、自然等方法通风、去湿、保温。控制与调节库内温湿度在适宜范围之内。温湿度应符合表1要求。
6.2 在库检查
6.2.1 安全检查
6.2.1.1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垛是否牢固,有无异常,库内有无过浓刺激性气味。
6.1.1.2 遇特殊天气及时检查商品有无水湿受损,货场货垛苫垫是否严密。
6.2.2 商品质量检查
6.2.2.1 根据商品性质,定期进行感官质量检查,每种商品抽查1-2件,发现问题,扩大检查比例。
6.2.2.2 检查商品包装、封口、衬垫有无破损、渗漏,商品外观有无质量变化。
6.2.2.3 入库检斤的商品,抽检其重量以计算保管损耗。
6.2.3 检查结果问题处理
6.2.3.1 检查结果逐项记录,在商品外包装上做出标记。
6.2.3.2 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同时通知存货方及时处理。
6.2.3.3 对接近有效期商品和冷背残次商品应填写催调单报存货方。
7 安全操作
7.1 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要的防护用具。
7.2 操作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7.3 不能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7.4 分装、改装、开箱质量检查等在库房外进行。
8 储藏期限
根据各种腐蚀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而定
9 出库
按生产日期或批号顺序先后出库
10 应急情况处理
10.1 消防方法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10.2 消防人员灭火时应在上风口处并配戴防毒面具。禁止用高压水(对强酸)以防爆溅伤人。
10.3 进入口内立即用大量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或用氧化镁乳剂洗胃。呼吸道受到刺激或呼吸中毒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吸氧。接触眼睛或皮肤,用大量水或小苏打水冲洗后敷氧化锌软膏,然后送医院诊治。灼伤或中毒急救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附 录C
(提示的附录)
急救方法
C1 强酸
皮肤沾染用大量水冲洗,或用小苏打、肥皂水洗涤,必要时敷软膏;溅入眼睛用温水冲
洗后,再用5%小苏打溶液或硼酸水洗;进入口内立即用大量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
或用氧化镁悬浊液洗胃;呼吸中毒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体温,必要时吸氧。
C2 强碱
接触皮肤用大量水冲洗,或用硼酸水、稀乙酸冲洗后涂氧化锌软膏;触及眼睛用温水冲洗;吸入中毒者(氢氧化氨)移至空气新鲜处;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C3 氢氟酸
接触眼睛或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20 min以上,可用稀氨水敷浸后保暖,再送医治。C4 高氯酸
皮肤沾染后用大量温水及肥皂水冲洗,溅入眼内用温水或稀硼砂水冲洗。
C5 氯化铬酰
皮肤受伤用大量水冲洗后,用硫代硫酸钠敷伤处后送医诊治,误入口内用温水或2%硫代硫酸钠洗胃。
C6 氯磺酸
皮肤受伤用水冲洗后再用小苏打溶液洗涤,并以甘油和氧化镁润湿绷带包扎,送医诊治。
C7 溴(溴素)
皮肤灼伤以苯洗涤,再涂抹油膏;呼吸器官受伤可嗅氨。
C8 甲醛溶液
接触皮肤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酒精洗后涂甘油;呼吸中毒可移到新鲜空气处,用2%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以解除呼吸道刺激,然后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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