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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赴品旅游

本文探讨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和形式。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或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具备抚养能力等。变更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二是另一方要求变更。文章还提到了子女抚养费标准的具体数额确定,可以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分析

离婚后,关于小孩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则可以变更抚养权。

2. 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则也可以变更抚养权。

3. 如果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则也可以变更抚养权。

4. 如果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则也可以进行变更。

符合以上变更抚养权情形了,那么,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那么,到底如何变更抚养权呢?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这是由于在离婚之前,就已经按照既定的规定需要确定的,在不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形之下,是不得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在有变更的想法时,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再起诉。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权。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变更抚养权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变更后不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例如,父母可以协商将女儿随自己生活,或者将女儿交由另一方照顾。

如果变更抚养权协议存在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父母不同意女儿随另一方生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解决方案。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结起来,离婚后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是一个需要认真处理的问题。父母双方应该在充分考虑后,依法达成书面协议,并遵循协议内容。如果协议内容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结语

离婚后关于小孩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或者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者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则可以依法予以变更。变更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二是另一方要求变更。在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子女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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