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退赔后是否需要坐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具体情况包括吸收金额在一定范围内,吸收对象数量在一定范围内,给存款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一定范围内,以及是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对于轻微情节,不会被视为犯罪处理。
法律分析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退赔完还要坐牢吗
如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结语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若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且能及时退还资金,可免予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对象及造成经济损失等因素决定是否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有特别恶劣后果者,应依法追究刑责。已归还部分可作量刑参考。对于主要用于正常经营且情节轻微者,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