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赴品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主观:

以下是 治安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 : (一)殴打他人,造成 轻微伤 害的; (二)非法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