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当年毕业均为应届生,不因你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改变应届生身份属性。大学生期间的属于兼职的服务合同,不影响毕业三方协议。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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