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本院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系部稳定,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学生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系、班、寝室、信息员四级信息网络和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全系师生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事件分类根据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学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1、心理危机事件:主要包括因学业困难,行为违规,心理困扰,家庭困难、就业受挫等引起的心理疾病学生及心理普查后确定的关注对象;
2、工伤事件:主要包括在实习,实训中发生的各类工伤安全事件;
3、治安事件:主要包括学生因自身矛盾导致的行凶,群体性和社会人员参与的斗殴和危及学生安全的治安事件;
4、交通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活动组织中,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事件;
5、疾病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
6、财产事件:主要包括校内学生贵重物品丢失,破坏学校财产,火灾隐患等各种事件;
7、其它事件:主要包括政治敏感事件,突发停电停水和其它突发灾害事件。
三、领导机构系部成立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系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学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系党总支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应急响应的指挥、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本系信息员队伍的组建、培训和参与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
四、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系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学生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要建立一支有力的信息员队伍,在每个学生班级,社团,宿舍和校园周边设立信息员,面向全体,覆盖全系。同时,加强信息员队伍的培训,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经常性排查、检查,不出现时间和空间上的空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应急处置(1)信息报告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同时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一般情况各年级向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月报告一次。(2)先期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系部和部门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善后处置对学生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置工作。并通知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4、信息报送重大或特别重大学生突发事件,报告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后,按信息报送要求逐级上报。
五、责任与奖惩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学生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