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人和军人结婚的流程如下:
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婚姻申请经逐级批准后,政治部门应当向非军人单位发出调整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军队,经军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男女各一份;
5、男女双方应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经政治部门批准后,向政治部门发出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可向民政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