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二十四条 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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