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内部各施工班组之间施工进度的协调与安排,具有对班组指挥、工序协调、人员调度的能力。
熟悉项目应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设计通则和强制性条文)和施工工艺,具有按照“顶、地、墙的建筑模数与排版模数相匹配”的原则,独立完成基准线、基层面、完成面的放线和工艺收口处理的能力;并具备深化工艺节点的能力。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具有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程序、规定和要求的能力,熟悉质量通病的防范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并具备提出新的防范措施的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具有对装饰效果把握的能力,具有编制“单项装饰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核定”等技术文件的能力。
在项目经理授权的情况下,代表项目经理履行与外部的沟通和处理有关工作的能力,具有将承建工程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的能力。
负责书面记录并具备对其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负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