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后,如果有义务的一方失去联系,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属于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如果权利一方失去联系,导致合同义务方找不到履行义务的对象,可以考虑通过提取存款等方式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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