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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章程 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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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贯彻实施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按照初中、小学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每学期的政教工作计划和政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学校各方面的安全、纪律、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教育部、市教育局及学校制定的.班主任,研究和指导班主任工作并进行检查和考核。指导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召开班主任会议,督促和帮助班主任组织好主题班会,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

  四、有针对性组织全校性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国旗法》举行升旗仪式,组织好国旗下系列讲话,积极组织实施《中学生》、《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规范行为规范》,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良好校风、学风、班风建设。

  五、负责“三好”学生、文明班级的评选工作。提出表扬和奖励优秀学生,教育、批评和处分犯错误学生的意见,经校长批准后,公布执行。

  六、协同班级处理偶发、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并上报校长室。定期召开办主任例会,分析研究学校德育工作现状,研究各类学生思想特点,做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

  七、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协调好校内各方面德育力量,形成德育合力,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和持久性。

  八、组织司机、接送老师安排好学生的接送路线、时间、地点,并负责安排日常学生接送工作。

  九、组织安排各种值班及值日工作。

  十、积极、热情协助其它部门开展活动,认真、踏实完成领导交给的一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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