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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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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酒店内部不准存有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大楼内使用氢气、禁止在酒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

  2、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如:电炉、煤气炉、架油炉以及超过2KW的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经酒店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不准将衣物放在台架罩上烘干,不准在房间内生火烧东西。

  3、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不准在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吸烟,消防设施旁和通道内不准摆放任何杂物。

  4、装有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的部位,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大量清洗机器时,要到室外通风的地方进行,如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铁桶里并及时清理。

  5、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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