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条 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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