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赴品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诉讼中户口本复印件的办理要求

离婚诉讼中户口本复印件的办理要求

来源:赴品旅游

离婚登记需提供相关材料,按程序办理。夫妻协议离婚需准备多项材料。离婚诉讼需经多个阶段,不同意离婚需两次诉讼,同意离婚可上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分析

不可以。

办理离婚登记所有的材料都需要原件,此外,户口本的复印件也需要。

登记离婚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基本维持一审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结语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还需准备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原件、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和照片。提起离婚诉讼至判决生效,需经过多个阶段。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需要两次诉讼,第二次诉讼离婚的判决通常会被接受。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可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