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我局征管信息化的建设,确保全局信息化建设有序有效的开展,保证本局的信息化设备不受任何损失,并进一步动员全局成员安全有效地使用信息化设备进行税收工作,特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书,要求如下:
1.本局配备的信息化设备(包括微机、多媒体等)使用者即为管理人,领用前必须签订《阿图什市地税局信息化设备管理使用责任书》,随即承担相应责任。
2.管理人必须爱护本局的信息化设备,严格按正常程序进行操作,一律不得随意拆卸。
3.设备若出现故障,管理人应及时向网管员报修,由网管员会同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有损坏现象的,依据《阿图什地税局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4.未经本局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信息化设备的存放地点,更不得挪作他用。不能经常抽插接口 ,不可卸掉外壳,不能拆装箱内配件。
5.严禁任何人利用本局的信息化设备做与税收工作无关的事,禁止下载、安装与税收工作无关的软件。
6. 严格清洁设备卫生,严防酸碱盐油质品腐蚀。 7. 对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8. 该《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有效期一年。期间若因工作调动
等原因需中途更换管理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9.设备参数明细
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管理人、网管员保存。
本局(章): 局长签名:
管理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