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陆域保洁作业安全操作制度
(一)保洁作业人员务必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保洁作业人员作业时务必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号卡,穿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在车行道路上作业人员务必穿着由交通部门统一规定的安全识别外套,并应随时注意来往车辆,主动避让。
(四)使用铁铲、锄头、竹扫帚等有长柄的工具作业时,应随时注意作业点四周是否有其它人员在场,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五)在向翻斗车装物时,务必有专人把持车把,以防翻车伤人。
(六)用手翻动垃圾务必戴好手套,防止玻璃等尖利物伤手。
(七)发现可能装有不明危险物品的玻璃与塑料容器、金属物件等,应报请警方处理,禁止自行拆卸。
(八)作业点在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时,应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应有专人在地面扶好梯。梯脚应有防滑措施。
(九)禁止在树下有人的树木上进行整枝作业。
(十)使用电动或其它动力机械,作业人员务必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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