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为农民轮换(农民合同制)工人。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或熟练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_________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需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提出如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需要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四、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或熟练期内的工资待遇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试用期或熟练期满后的工资待遇,高于本单位固定工。定为_______级_________元。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均与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农民轮换工年出勤满250个工作日、农民合同制工人年出勤满270个工作日)每满________年由甲方加发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
2.乙方的劳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补贴等与甲方同工种固定工的标准相同。
3.乙方工作满________年以上需要探亲,可享受15天(包括路程在内)的探亲假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规定处理: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以三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被解除合同的,企业发给两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乙方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一般以六个月为限),经医院证明,并经甲方所在地的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县或乡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3)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发给两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三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救济费。
(4)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回乡安置后死亡的,由甲方一次发给三个月本单位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时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 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九、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
一、本合同没有订明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甲乙双方通过认真讨论共同协商。平等自愿原则一致同意达成以下聘用条款,共同遵守。
一、 聘用劳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聘用劳动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聘用劳动年限(即20xx年月日止。
三、具体职务: 。
四、劳动报酬: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月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权职内容和规章制度,班班有记录,件件有着落。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生产任务,依照法律法规保障乙方的 合法权益。
2.不得无故解除乙方协议。
3.按工作需要提供安全舒适办公场所及食宿。
4.如乙方不按时按量完成甲方所提出的合理安排和建议,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社全盘生产、协调工作。
2.负责建立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组织检查考核。
3.对生产所需人员提出配备方案。
4.对下属部门的任免提出建议。
5.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组织和指挥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现场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与技术问题;
6.组织对生产成本进行分析。
7.负责合作社的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例会。
9.管理、检查、考核各部门主管的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月报)
10.保障合作社安全文明生产。加强民族团结。
11.坚守职业道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乙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涂改无效。
八、续约
本次续订劳动协议期限类型为 期限协议,续订协
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协议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用工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用工期:甲、乙双方同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工期满,根据本企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用工合同。
二、用工内容和用工地点
1、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3、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经乙方同意。
三、工作和休假时间
1、工作时间,每日工作 小时制,每月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乙方认可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等。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月计酬 元/月(不得低于所辖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3、工资的发放以货币现金形式支付;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给乙方。
4、甲方因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元/小时;法定假加班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假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生活住房、膳食(包吃包住)。
3、甲方按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员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违法行为和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经济补偿乙方。
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停、撤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调解和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八、其他
1、乙方因自身行为原因造成伤、亡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甲方视情可施行救济。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另行商议。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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