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意向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意向租赁鸿基新天地购物中心商铺经营事宜,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意向租赁甲方鸿基新天地购物中心(以下简称商铺),该商铺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予以保留。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担保,甲方出具收据,此项意向金在甲乙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将在乙方交付意向金之日起为乙方预留 购物中心 层 区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于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逾期甲方将收回该商铺的租赁使用权,并不退还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意向金。 第五条 乙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其具体经营项目是 如乙方经营范围与此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收回该柜位的租赁使用权,并不退还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意向金。
第六条 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署商铺租赁合同的,甲方应无息返还已收取的意向金,双方不再互相追究其他责任。乙方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意向金。
第七条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该商铺已存在预租事实的,乙方有权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意向金。
的 若因甲方整体经营规划之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预定之商铺及商铺编号,不属于甲方违约。若乙方对调整行为有异议,则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意向金。
第九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意向租赁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与本意向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以上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通讯及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传真: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南阳市【溧河物流园】(下称“项目”)仓储的相关事宜,签订本《租赁意向书》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仓储概况
乙方拟承租仓储位于本项目),租赁仓储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仓储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意向书附件,最终确定面积将以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的实测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2.1
2.2 租赁期限为年 。 乙方租赁仓储的用途为,品牌为 ,乙方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的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3.1 (1)租赁仓储的固定租金(不含物业费):
第一年为人民币/平方米(租用面积)/天
第二年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租用面积)/天
第三年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租用面积)/天
(2)租赁仓储的提成租金为,两者取其高。
3.2 仓储租金和物业费由乙方按每年一次预付给甲方。乙方应于签订
正式《租赁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在不晚于当月25日预付下一年的租金及物业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4.1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普通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4.2 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
4.3 甲方负责提供的仓库现有设施、照明设备,并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4 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和长途电话一部,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正常使用,(专用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甲方需提供叉车、托盘设备为乙方进行产品装卸作业,并负责对设备维修及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4.6 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4.7 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5.1 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5.2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5.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仓库,仅供乙方仓储管理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
5.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用途和对仓库进行改造。
5.5 库内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六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部分或者立即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条 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其他原因中途要终止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不得拒绝。
第 承租履约保证金
8.1 为了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保证乙方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相当于乙方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内最后一个租约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
8.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履约保证金不抵作租赁期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和返还,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 有效期
9.1 本意向书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七(7)天。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乙方应同甲方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15)天内完成收楼手续。
9.2 如乙方未在有效期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则有效期届满,甲方有权没收诚意金,本意向书终止。同时,甲方有权将租赁仓储出租给第三人。
9.3 如在有效期内,双方签署了正式的《租赁合同》,则自《租赁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十条 签订《租赁合同》的诚意金
10.1 双方约定,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1)个月租金的人民币 作为诚意金。
10.2 双方约定,乙方在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三(3)日内仍未向甲方支付上述诚意金的,则本意向书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租赁仓储另行出租。
10.3 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乙方未能同甲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诚意金。
10.4 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甲方在未得到乙方放弃租赁的明示确认情况下擅自将租赁仓储另行出租的,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诚意金。
10.5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乙方已支付的诚意金即转为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及其后的十二(12)个月内,甲、乙双方负有对本意向书内容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意向书条款之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12.1 双方约定,本意向书签订之后,乙方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12.2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后,乙方不得将租赁仓储分租或转租。
第十三条 通知
因履行本意向书发出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均以本意向书首页所示通讯资料(包括地址、传真、邮政编码)为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前述通讯资料发生变化,应于前述通讯资料变化的三(3)天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据上述通讯资料发出的书面文件视为履行了本意向书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 本意向书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不包括、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4.2 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租赁仓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全部诚意金之日起生效。
15.2 本意向书一式肆(4)份,甲乙双方各执贰(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租赁仓储的具体位置及范围示意图。
(2)乙方营业证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广州捷鑫商贸有限公司:
我公司了解到广州捷鑫商贸有限公司拟将其具有合法使用权限的广州市天河区___培商务中心对外招,我公司经研究决定拟整体承租该房屋,作为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使用,现就相关的事宜达成以下意向,作为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前期意向,以供双方进一步商榷。
一、 租赁房屋概况
1、租赁房屋的位置:广州市天河区___培商务中心。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4700平方米,包括房屋的第一层至第五层、房屋楼顶、前后院落、停车位个等范围。(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将以实测数据为准)。
二、 租赁房屋的用途
1、租赁用途:租赁房屋由我公司作为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使用。我公司拟将一楼作为商务展示中心,以经营珠宝玉器为主;二楼作为宴会大厅,设自助餐功能区;三楼经营高档潮州菜,引进广州六合家宴全套管理系统;四楼五楼设高级会所、客房。
2、租赁期限为20__年,自2__X年12月30日至__X年12月31日止,其中:装修期免租,免租期为12个月,自__X年1月1日至__X年12月31日止。
三、 租金结算方式
1、租金
租赁期间按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的列明见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2、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预付的方式,以每一年度租金为限,即在租赁年度开始前两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的支付时间以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前述款项将依照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到甲方指定账号。
四、装修及投资规模
1、出租方同意我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该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建,改费用由我公司负责承担。
2、我公司承诺装修和各项硬件设施费用及经营相关投入,总投资规模将达到5000万元。
五、其他
1、出租方若同意该意向,出租方应提供有关甲方的租赁房屋的
许可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出租方有权转租房屋等相关资信证明给我公司。
2、本意向书中有关租赁房屋、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为双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事项,未尽事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广东凯悦投资有限公司
__X年12月15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841弄新工业园区五号楼、六号楼租赁给乙方作酒店等服务项目经营事宜达成已下条款,供共同遵守:
一、标的房屋概况及甲方承诺:
1.甲方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841弄新工业区五号楼、六号楼,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为:05-010-012-00018和05-010-012-00019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 该房屋具体位置于范围详见本合同附图。
2.该房屋现状为:五号楼占地面积 建筑 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其中五号楼建筑面积 ㎡ 六号楼建筑面积 ㎡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
3.该房屋质量符合建筑标准、本合同所指租赁期限内,乙方进行酒店、餐饮、 娱乐业的经营。
4.鉴于目前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故甲方承诺:乙方办理酒店等项目经营资格时如遇土地或房屋性质问题受阴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如最终无法办妥上述手续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所产生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装修、筹备投入、租金等,及上述投入所支出的利息按月息2分的标准计算损失)。
5.考虑到现状的停车位紧缺,甲方尽力配合就近提供停车场所(不少于 个免费停车位)。
6.本租赁协议书的租赁不包括6号楼西面的土地,甲方保留使用权,在甲方未进行施工建设时无偿给乙方使用,如甲方在6号楼西面扩建房屋,甲方应将扩建的房产一并出租给乙方(除甲方自用外),租赁条件与6号楼同等(一楼i、门面房租金另行协商);甲方确保乙方南面、西面的道路畅通。
7.乙方确保以乙方为控股股东在租赁建筑设立的酒店(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一千万元),税收在拱墅区祥符街道;
8.考虑到乙方装修的时间较长,经双方协商,免租金装修期5个月,从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11月1日。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
1、租赁期限:壹拾贰年、从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30日。
2、租赁费前六年按26元/平方/月计算,每年租金 ,
后六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按比例8% ---18%,具体由甲、乙双方在租期第六年满前一个月内协商决定。
三、 订金支付和房屋支付
1、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五十万,房租先付后用,每半年支付,在不迟于每个半年开始日前十五天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2、合同期满后如终止协议,甲方返还五十万保证金(不计息)。
3、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遇到国家征用拆迁甲方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土地、房产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除此之外的包括装修赔偿及搬迁补助等归乙方所有。
四:其它
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发生经济纠纷,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自行解决。
2、甲方提供水电,水电费由乙方支付,不得拖欠。
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做好消防安全和治安工作,配备好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并协助好甲方消防和治安专管人员的工作。如乙方未做好消防和治安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与用途,乙方不得在空余场地内乱建乱搭建筑物,如确实需要搭建,须经甲方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搭建。如有乱搭乱建的,经查实,甲方有权按国家有关处理。
5、电梯所有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
7、本合同生效后,如遇国家需要、天灾、人祸以及人类无法抗拒的自然灾难,本合同自然终止。
8、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条款;如有违反,按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额赔偿当年租赁费的50%。
9、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本合同重新修改。
10、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手人: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经手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甲方:武陵区长沙镇 法定代表人:123 乙方:湖南康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321 现就乙方在武陵区长沙镇万江村投资旅游村整体开发项目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意向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意向及发展
(一)乙方意向
湖南康裕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武陵区长沙镇夭庄村投资旅游村整体开发项目,拟成立旅游公司。
(二)乙方发展计划
1、拟成立的公司其经营范围是:项目一是以子午河和汉江引汉济渭工程为依托,带动泛舟、漂流、攀岩、探险、农家乐、古道遗迹、科考等一系列旅游观光服务。
2、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
3、建设内容:一期工程投资后,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形成旅游接待能力,可以日接待137人;二期工程,酒店及附属设施初步形成,旅游观光设施基本到位后,达到日接待400人的能力。
4、项目产出规模:一期工程完成后,年产值达到1750万元,年创税194万元,安置就业人员150人;全部建成后,年产值达到5250万元,年创税632万元,安置人员300人。
5、建设总工期:
6、其它投资情况按乙方提供的项目投资计划书准。
二、甲方的要求和条件
(一)乙方拟成立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定地址在武陵区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的核算的企业法人;
2、依法缴交各项税费。
3、其他要求。
(二)按时完成本意向计划书规定的各项内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处理,征地协调;
2、甲方负责将水、电、路通至乙方项目实施地块。
3、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负责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规范经营行为,服从当地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上报企业财务报表;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2、按甲方需要,及时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证照。
五、违约责任
本意向书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违反各项条款,如因性原因造成违约,由双方自行协商;其他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六、未尽事宜本着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意向条款。
七、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县招商局一份。
甲方(签章) 代表:
乙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快 旅游开发建设步伐,合理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引进资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区域位于甲方村,四至: 。承包面积约 亩。承包的区域属于甲方所有,权属无争议。
二、承包开发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旅游投资开发规模:旅游开发总投资 亿元,合同签订后三年内资金投入不低于 万元,五年内资金投入不低于 亿元 。
四、承包经营范围: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可以进行生态观光、旅游度假等多种经营。
五、承包费用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费用 万元/年,合计 万元。
六、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首次支付甲方五年承包费 万元(大写: ),剩余承包费每 年支付一次,计 万元。乙方承包费用要按规定时限交齐,到期不缴,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到乙方承包费时,需出具加盖村委会印章的正式收据。
七、承包区域内的耕地租赁费、旧房和树木补偿款等事项以乙方与每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因发包人或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承包范围内的自然景观、现有水、电、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如乙方需要新修道路、水利设施及增添电线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2、乙方经营范围内需申报的项目,甲方应积极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并合力进行相关申请。对于甲方协办人员,乙方可向甲方支付一定工资。对国家相关优惠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申请办理。
3、如果出现本村村民及周边村民在乙方承包区域及周边干扰、破坏或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生产及经营的行为,甲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4、性公益林补偿金归甲方所有,景区内的树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砍伐、破坏生态环境。按景区规划如遇修路、建景点等需要砍伐树木,需由甲方负责采伐处理。根据旅游的需要,乙方栽种的果树、风景树所有权及收益归乙方所有。
5、乙方承包区域内各户的耕地、耕地范围内的木材树和果树、石头旧房等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由乙方与各户另行签订协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承包期间内需要用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村村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规划在开发经营区域内修建道路、景点和设施时,必须按景区规划执行,不得随意乱采乱伐,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负责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安全,经营,承担民事责任。
3、乙方不得在承包范围内开矿、采石、破坏山体、打深井,不得在承包区域内或周围砍伐树木,不得破坏、污染自然环境,并做好防火工作。
4、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乡规民约,不准违法经营,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5、在承包期内,乙方将所承包区域转租、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需经甲方同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需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还按本合同执行。
6、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承包合同另行续订。
十、双方责任
1、在乙方承包期内,承包范围内的坟地允许继续使用,乙方不得干涉。
2、承包期内,该区域如因国家征用征收时,山场、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附着物搬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过大损失的,违约方除应赔偿违约金外,对于不足的部分,违约方应给予补偿。违约金和赔偿金须在明确责任后60日内付清。
4、如因国家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相互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乡监管一份,内丘县公证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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