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家长: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成为现阶段学校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特致信于您,希望你们能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认真做好子女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要切实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相互劝阻。
三、遇有突发溺水时能做到: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各位家长和学生: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炎热夏季已到,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为了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特致信于各位家长和学生,希望我们能共同做到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坚绝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孩子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xx人民政府
20xx年6月23日
尊敬的家长们:
您好!
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6月9日同一天中,山东、湖南、黑龙江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
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海边、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写信人:
日期: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幼儿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幼儿园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快乐,避免意外溺水事件的发生,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对溺水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我园的安全教育活动,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家长要重视对幼儿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工作,对小区周边的喷泉、水池、游泳池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的地段,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尤其“双休日”和各种节假日,带孩子户外爬山、遇到湖泊、河流瀑布,一定要监管好幼儿,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到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活动,并对孩子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二、家长加强对幼儿游泳(玩水)安全教育。
1、禁止幼儿私自下水游泳。
2、禁止幼儿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禁止幼儿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河边,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三、教给幼儿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让幼儿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如您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6月9日同一天中,山东、湖南、黑龙江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
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海边、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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