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砂石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签订 工程 的 供货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供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地及单价
1.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 规格、品牌、数量及单价明细详见下表。具体使用量按实际用量结算,规格尺寸按供货产品实际规格计算。 序号 1 2 3 材料名称 规格 暂定量 单价 合价 1.2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进场的合格材料数量计算。
1.3本合同供货产品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此单价为供货产品运送至工地的完全价格,包含了供货产品的本身价值、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产品检测费用及进场复检费、运输损耗、装卸费用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其他费用。
二、质量标准:
2.1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供货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的要求(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所提供的各种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品牌必须与经甲方确认的样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受,因上述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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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地方有新的标准、规范颁布,则应执行新的标准、规范。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标准不一的地方,则应以标准较高的执行。
2.3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按产品质保期执行(详见随产品附带的质保书),如产品质保期与国家、行业规定不一致,则按质保期规定高的执行。
2.4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交货方式:
3.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供货产品运至工程工地指定地点,由产地至工地所有的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
3.2甲方应提前 天向乙方提交供货产品所需要的计划,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按甲方所需的数量及规格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3.3在非常情况下,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需要,及时供应甲方需要的产品。 四、合理损耗的计算办法:
4.1在运输期间的所有损耗、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接受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产品。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供货产品必须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如因乙方资料不合格而造成甲方不能交付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2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规格、数量应与甲方所要求的相一致。甲方将对进场供货产品进行抽检,包括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如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数量短缺,甲方将对全部乙方供应的产品按相同的比例进行扣减,并给予相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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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以甲方认可的样品为准。每批次供货产品送到施工现场后,须将产品与样品进行对比,与样品不符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供货产品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数量核对无误后,每月的20号进行结算,在双方确认每月结算金额后次月支付该批次供货产品结算总价的 ,剩余 的款项在该工程竣工 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甲方认为乙方无合同履约能力或无继续履约能力或甲方认为乙方的行为已造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2甲方提前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供货,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 支付甲方逾期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超过总价的 。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甲乙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及供货产品质量无问题后即告终止。
十、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允许进行债权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保存 份,乙方保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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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补充条款:
乙方应开具相对应税率的增值税专业发票。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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