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 号 室 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 途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3、 。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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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有线电视、电话、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产权过户: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 (区、省、县、乡)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
六、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营业税由 方承担,印花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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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
十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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