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20**年4月)
内容提要:农村的稳定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感,也关系到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领导能力,农村中发生的大案往往都是一些小的矛盾纠纷引发的,因此找出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及成因,切实解决矛盾纠纷,为维护我镇和谐、稳定、平安提供依据
关键词:矛盾纠纷 特点 成因 对策
根据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到农村进行驻村蹲点对群众入户进行走访调查,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对所在村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了调研和了解并对其特点、成因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目前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特点
(一)矛盾纠纷的多样性。过去农村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借贷、婚姻、赡养、财产分割、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纠纷。而现在农民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群众与经济合作组织及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有所增加。1、农村土地耕种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主要是“因前几年树木价格增长较快,农村群众普遍认为这是一条快速
致富的捷径,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纷纷栽种上速生杨,但是近几年树木价格下滑,村民不舍得出售,但是树木已经长成大树,影响未栽树群众土地作物的生长引发矛盾纠纷。2、修建公路、拆迁补偿引发的纠纷,青银高速公路从我镇穿过,随着高速公路的拓宽工程的进行,高速路两侧的土地进行征用,并进行了补偿。在占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各村执行的标准不一。有的村将补偿款全部分给占地户,有的村按照承包费的标准每年给承包户,有的村在观望等待,从而引发纠纷。3、家庭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老人赡养等方面。4、农村宅基地纠纷、邻里之间因通行、排水、建房、修缮房屋引发的纠纷仍占有相当的比例。 5、换届选举后产生的纠纷,主要是某些未当选和落选的人员不甘心落选的失败,在村里制造不团结的现象,造谣生事、说村干部办事不公、工作不力、不给老百姓办事,一有风吹草便把矛头指向村委,制造事端造成村委工作被动。6、农村中的家族、宗族势力的做大和威慑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7、日常生活引发的矛盾,今春天旱少雨,地下水位下降村民自家院子里的自打水井出水量减少,造成用水不方便,村民认为是某些企业在厂子里打了深水井把水都抽走了而引发矛盾。8、村委欠款引发的纠纷,主要是村委因修路、修下水道、清理垃圾、打扫卫生等公益事业不能及时支付钱款引发的纠纷。
(二)矛盾纠纷的涉法性。现在纠纷有相当一部分集中在、征地补偿、债务、土地承包、宅基地、道路修建、水资源使用等,这些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这些问题基本上有相应法律法规规范调整。
(三)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复杂性。在农村目前矛盾纠纷中,一是群众利益一致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如土地征用补偿、集体欠群众款项无法偿还等关系到一定数量群众的切身利益事情。如征用土地纠纷,涉及到被征用村组、征地单位和土地承包人和实际土地使用人,牵扯多个群体。
二、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
(一)利益的问题。特别是以土地承包为重点的农村,特别是企业和公益占地成了部分群众瞬间致富的最佳捷径。部分村组干部“一切向钱看”,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擅自做主,违反组织决策程序,甚至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村组为谋求小集体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的感情,埋下了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
(二)干群素质仍需提高。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总体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干部在行使管理职能时,继续沿用旧的模式,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上,不发扬民主,主观臆断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等手段,还有个别办事不公、违法乱纪、侵
犯他人的权利和利益。这些行为的存在,最终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此外,有些群众素质较差也是产生人民矛盾的因素之一。其中一部分群众由于自身不能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而产生误解,引发纠纷;也有一些群众无事生非,或者抓住单位工作中的一点失误大做文章,由此产生不必要的内部矛盾。
(三)基层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农村基层组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加上少数自身素质不高,不能以身作则、廉洁清正,致使村治保、调解组织空有虚名、软弱无力,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第一道防线没有能很好地得到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及时公正地解决治安纠纷和民间纠纷,使小纠纷酿成大事件。
三、化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思路和对策 对待农村中的矛盾,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针对违法乱纪的事件以外,我们应该千方百计的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现实情况一再表明,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反之,农村纠纷就多,社会秩序就乱,生产发展就慢。
(一)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加强农村调解的组织建设。积极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明确矛盾纠纷的调解原则,设立规范、灵活、高效的调解程序,挑选在农村威信高、办事公正、能熟练掌握农村习俗和国家政策的群众进入村调节组织。
2、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始终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和情况报告制度。司法所应加强对村组调解工作指导,全面掌控了各类重大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确保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臵得好的目标,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3、加强农村干部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以全面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者的素质。
(二)充分发挥“一村一律师”的作用。当前我镇为每村聘请了一名律师负责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制讲座,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法律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三个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有效解决纠纷的正当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地缓解了人民矛盾,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二是既减轻了村的工作压力,又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优化和完善了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结构,提高了调解队伍的层次和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
力。
(三)积极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一是“稳”。在调解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拿稳,国家的政策要熟练掌握,做到处理问题有法有据,不出现在处理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准”。处理问题时,问题的根源要找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不留尾巴。三是“正”处理问题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不偏不向以事实为依据。四是“细”,在处理问题前,将问题调查仔细,调查清楚。不放过蛛丝马迹做到问题来龙去脉清,纠纷矛盾明。调处问题时细心、耐心、认真。五是“议”在遇到重大矛盾纠纷和复杂的矛盾纠纷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办法和解决的方法,积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集众人之力,用众人之智进行解决。六是“疏”在调解未成的问题,决不能放任不管和相互推诿,进行积极疏导措施,帮助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渠道、合法的途径向主管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反映解决问题,力戒空洞说教,分流疏导矛盾。七是“控”。对一些行踪不定活动频繁,有危险倾向和无理的上访老户,落实控制措施,将其看死盯牢,始终掌握在我们视线之内,预防其制造事端。
总之从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农村的矛盾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面对新形势下农村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要不断得学习及时掌握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特点、研究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处理办
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真正使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为维护农村稳定“奠基石”成为维护稳定的“盾牌”,成为人民群众和谐稳定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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