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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__《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及填报方法

来源:赴品旅游
   举例:如总机构E下辖3户分支机构A、B、C,所在地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1000万;A分公司08年三项因素分别为50万、10万、200万;B分公司08年三项因素万。总机构季度申报时,应将三个分公司的利润同总公司的利润进行汇总并计算担的所得税,如总机构汇总后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为20万元,则由总机构缴纳20应在北京就地预缴所得税应为:

[50÷(50+30+5)×0.35+10÷(10+10+1)×0.35+200÷(200+100+50)×0.3] 其B分公司、C公司同上方法计算。其填写的《分配表》如下:

注意:

纳税人2009年一、二季度申报时,三项因素的基数应取自2007年度的数据,分配纳税人2009年三、四季度以及2010年一、二季度申报时,三项因素的基数应取自

分配比例有效期均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

税款所属期间: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年 9月 30 日

总机构地税计算机代码:□□□□□□□□ 分配比例有效期: 2009年 7 月 1 日 至2010 年 6 月 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三项因素(取自2008年度数据)

总机构情纳税人识别号总机构名称

收入总额工资总额资产总额合计

0 E18500004100001350000015760000

三项因素分支机构

纳税人识别号

分名称收入总额工资总额资产总额合计支111111111 A50000010000020000002600000机

222222222 B30000010000010000001400000

构情

333333333 C5000010000500000560000

况纳税人公章:会计主管:填表日期: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受理人:受理日期:年 月 日

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总机构2008年收入总额、工资总额、资产总额分别为100万、20万、万;B分公司08年三项因素分别为30万、10万、100万;C分公司08年三项因素分别为5万、1万、50司的利润进行汇总并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再根据各分公司的三项因素所占比例分别计算分公司应承万元,则由总机构缴纳20万*50%=10万,再由三个分支机构共计缴纳20万*50%=10万元,其A分公司

÷(200+100+50)×0.3] ×10=5.439776(万元)

自2007年度的数据,分配比例有效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三项因素的基数应取自2008年的数据,则《分配表》税款所属日期分别按照规定填写;

构分配表

09年 9月 30 日

2009年 7 月 1 日 至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

得税额100000分配比例分配税额0.54397854397.760.3759137591.040.0801128011.2

分别为100万、20万、因素分别为5万、1万、50比例分别计算分公司应承50%=10万元,其A分公司

按照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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