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 年度)
单位名称: 编制日期: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制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注册地址 使用地址 联系人及部门 名称 有/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负责人 工作场所 贮存场所 许可证编号 许可种类范围 发证日期 黑环辐证 [ ] 有效期 有个人剂量档案人数 内部培训次数及人数 Ⅴ类 豁免 闲置 有环保部门 辐射工作人员数 培训证人数 辐射工作人员 类别 放射性同位素 (枚) 总数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Ⅰ类 有无演练、次数 检测仪(台) 非密封放 射性同位素 年实际转入数 年实际转出数 单位自用源数 库存源数 目前总源数 核素名称 场所等级 年销售、使用量 年转让审批批号、已完成 转让活动备案号、时间 类别 总数 销售、使用数 现有装置数 有无应急预案 个人剂量报警仪(台) 射线装置 (台) 安全应急 监测设备 备注 Ⅱ类 Ⅲ类 演练时间 个人剂量计(台) 含密封放射源装置只统计所含放射源数量,不统计在射线装置总台数。如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一、本年度辐射安全总体评估
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一)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辐射安全许可证 环境影响评价 相关手续 环境保护验收 申报登记及放射源编码 备案(购买、送贮、转移) 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规章制度 人员培训计划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备注 全部环评□,部分环评□,未环评□ 全部验收□,部分验收□ 未验收□,现状环评□ 全部编码□,部分编码□,未编码□ 全部备案□,部分备案□,未备案□ 监测方案(ⅠⅡⅢ类放射、ⅠⅡ类射线装置) 事故应急预案 年度评估 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 辐射相关资料存档情况 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 上年度已评估□,未评估□ 辐射工作人员 辐射工作人员总数 人,人持有效培训证 人(其中持国家培训证 人),有 人无证上岗。 已建档 人,未建档 人 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个人剂量计佩带情况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二)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运行记录情况 安全联锁装置 屏蔽状况 放射源贮存库 工作场所 作业规范情况 安全防护设施 辐射警示标志 警示灯或说明 警戒线 废放射源数量 放射性废物 废物性状、重量 其 他 完整□ 不健全□ 无□ 共有□套 有效□套 无□ 良好□ 不合理□ 主要问题是: 无□ □ 不□ 无□ 规范□ 一般□ 不规范□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布局 通风 表面 贮存情况 贮存情况 贮存情况 合理□ 不合理□ 良好□ 差□ 有污染□ 无污染□ 三、辐射安全检查与整改情况
1.辐射工作单位自行检查情况,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效果、检查记录)
2.管理部门检查情况,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书内容、整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四、辐射安全形势分析和存在问题
五、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 (一)放射源台帐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台帐 (三)射线装置台帐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一)放 射 源 台 帐
使用情况(√) 省环保部门 环评审批日期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核素名称 出厂活度 出厂日期 放射源编码 安放或贮存位置 在用 闲置 废弃 填表人: 审核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二)非 密 封 放 射 源 台 帐
使用情况(√) 省环保部门 环评审批日期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核素名称 出厂活度 出厂日期 应用场所等级 安放或贮存位置 在用 闲置 废弃 填表人: 审核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三)射 线 装 置 台 帐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使用情况(√) 射线装置名称 规格型号 类别 在用 闲置 废弃 安放或贮存位置 省环保部门 环评审批日期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