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答题(每题5分) 1,简述国际法上有效占领。 2,条约的含义和表现形式。
4,简述国际法上一般法律原则的地位和作用。 3、刑法369条第一款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仅包含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还是也包含破坏非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
5、简述1982年关于土地权属的规定和以后历次修宪对此的修改和补充。 二、论述题
1、论偶然防卫 12’
2、论法治国家的公权力制约 20’
3、论法律原则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0’ 4、论国际法主体资格及其种类。20’ 三、案例
1、2001年5月22日,河南汝阳县种子公司与伊川县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伊川种子公司以伊川县种子公司没有履约而将其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请求赔偿。双方在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上产生严重争议。汝阳县种子公司认为,按照全国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玉米种子的销售价格应按市场价执行。而伊川县种子公司认为应当依据河南省常委会制定的《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河南省物价局、农业厅根据该《条例》发布的《河南省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指导价进行赔偿。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作出一审判决书,认定:《河南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而河南省物价局、农业厅下发的《通知》又是依据该《条例》制定的一般性规范文件,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为无效条款。因此依据国家《种子法》而非河南省制定的《条例》和《通知》的规定,判令伊川县种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汝阳县种子公司进行赔偿。一审判决作出后,河南省常委会法制办要求“纠正一审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和的责任。”关于此项争议,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一审超越权限,其行为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对实施个案监督。后来二审维持原判,但认为一审不能宣布《河南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自然无效 请问:
(1)依据我国和有关法律,河南省大大监督一审的行为是否符合监督的方式和范围?
(2)在审理案件时应如何处理法律冲突?
2、甲明知A公司仓库没有财物,为试探乙的胆量,教唆乙说“我知道A公司仓库里有珍贵东西,你敢去头吗?”(大概意思)。晚上乙真的就去A公司偷盗,碰巧A公司有三台笔记本(价值3000元),乙抱着电脑出去时被保安B发现,乙为抗拒抓捕朝B腹部猛踢一脚,这时乙的朋友丙路过,知道后为帮助乙逃避抓捕也朝B腹部猛踢一脚。后经检查,B因为脾破裂死亡,但无法查出究竟谁所为。分析甲、乙、丙的罪责。 清华07法学考研综合卷二记忆版 一,简答题。
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质。(8分) 2,简述物权和债权的区别。(8分) 3,简述肖像权和其法律性质。(8分) 4,简述著作权及其内容。(8分)
5,什么是营业转让?营业转让和企业合并有什么不同?(10分) 6,简述一般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8分) 7,简述经济法的整体调整性。(8分) 8,简述税收的局限性。(8分) 9,什么是管辖权异议制度?(10分) 10,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19分) 二,论述题
1,从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论述商业贿赂行为。(14分) 2,论述民事法律判决的效力。(14分) 三,案例分析
1,甲和乙为邻居,向来不和。一天,乙的住宅起火,甲视而不见。直至大火逼近甲的住宅,甲才奋力救火,并为此支出2000元的费用,并且甲的依附在救火过程中烧毁。另外,甲在救火过程中,由于不小心,将乙的花瓶撞碎。事后,甲和乙就以上事项发生争议,请给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18分)
2,A,B,C,D,E五位股东各出资10万元,于1999年5月1日成立光华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30日A,B,,C,E四位股东讨论,决定将公司的营业期限延长,D股东对此反对。请问如果想让公司继续存在下去需要做些什么?D股东以何种形式表达其反对意见?陈述与此相关制度并加以评述?(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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