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盗窃罪预备行为的手段和盗窃犯罪中数额较大的计算方法。盗窃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工具、练习犯罪手段、进行犯罪前调查和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数额较大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包括流通领域的商品、生产领域的产品、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等物品。
法律分析
一、盗窃罪预备行为的手段有哪些?
在此阶段,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了侵害某种客体并确保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可以包括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1、准备工具;
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
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
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
二、盗窃犯罪中数额较大是多少?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三、如何计算被盗物品的数额?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被告人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原则,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半成品可根据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所处的阶段,比照成品价格进行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现行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如粮食、猪、羊、家禽、鱼等,一律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拓展延伸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罪犯罪过程中,有些行为具有预备性质,即为了犯罪而进行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预备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例如准备用于实施盗窃的工具,如绳子、手套、刀子等,或者制造实施盗窃的条件,如、破坏监控等。
2. 准备犯罪工具:例如准备用于实施犯罪的具体工具,如支、毒品等。
3. 制造犯罪假象:例如制造假象,使他人相信自己有犯罪意图,如模仿、制造假案情等。
4. 实行犯罪行为: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假象等准备阶段完成后,实施盗窃行为。
5. 窝藏赃物:在盗窃行为完成后,窝藏赃物,如将盗窃的财物藏匿在某个地方等。
以上这些行为都具有盗窃罪的预备性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这些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具体是否构成盗窃罪,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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