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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的程序

来源:赴品旅游

旅行社设立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办理登记,备齐申请材料,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点击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注册账号,按照系统设定的要求逐项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3、窗口工作人员将受理的申请材料转报至单位相应部门进行审查,并联合旅行社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勘查;
4、现场勘查后符合核发许可的申请,在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给予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符合核发许可的申请,告知不予核发的理由。
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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