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无效,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 物的所有权 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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