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抵押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房子。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户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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