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质监站不参加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的五方责任主体参加,质量监督站只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竣工验收过程中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不是你项目验收的参与方。质监站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申报后,会根据工程基本情况制定监督计划。一般情况下会包括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分部施工阶段的检查,另外竣工验收是必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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