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的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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