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需满足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致产生社会危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不致产生社会危险;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需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玩忽职守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能否被取保候审需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制度:加强对玩忽职守者的监管与追责
取保候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措施,旨在加强对玩忽职守者的监管与追责。玩忽职守者是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地疏忽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人员。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制度,可以确保玩忽职守者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避法律追究,同时也能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收集和审查时间。这一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律的公正与权威。通过加强对玩忽职守者的监管与追责,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结语
玩忽职守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要根据条件来定。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判决;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判决,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羁押期限结束但案件尚未结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措施,旨在加强对玩忽职守者的监管与追责,确保他们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避法律追究,并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收集和审查时间。这一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律的公正与权威,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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