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行进行定罪处罚,即使上述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还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如果车上有人对除了驾驶人员之外的的其他人员进行寻衅滋事行为,使交通的秩序的行车的安全受到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寻衅滋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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