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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公私财物立案规定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分析:

破坏以及损坏公私财产超过五千元的,并且破坏公私财物超过三次的,就可以追究破坏人的刑事责任。破坏公私的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要立案并且追诉:造成公私的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的;破坏公私的财物超过三次的;纠集超过三人公然破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检、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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