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全款买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按揭买的在离婚时归女方,但要公道补偿。夫妻财产制度有约定制度和法定制度,只要合法有效即可。装修款如果是女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自己个人财产列支,不属于共同财产,男方的劳力属于夫妻互助义务范畴,无需计较。
法律分析
1、如果女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全款购买的,则无疑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按揭购买的,则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房子归女方所有,但需要进行公平补偿。关于装修房子所花费的款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制度包括约定财产制度和法定财产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制止性规定,任何财产制度都是合法有效的。
3、如果装修款项是女方在婚前支出的,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女方在婚后约定并从个人财产中支付的,则也不属于共同财产。虽然男方参与了装修,这属于夫妻互助义务的范畴。同样地,女方做家务或其他事情,也不可能向男方收费。因此,争吵此事没有多大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