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人。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上述犯罪,刑罚种类及其轻重不受。不论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只要再犯上述犯罪即构成特别累犯。
法律分析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罪、恐怖活动罪、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罪、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危害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
拓展延伸
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及例外情况:法律界的争议与现实应用
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及例外情况一直是法律界备受争议的话题。在法律实践中,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主要涉及犯罪的严重性、频率和累积效应等方面。一般来说,特别累犯是指多次犯罪并在一定时间内重复犯罪的个体。然而,由于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不同,对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也存在差异。
在特别累犯的认定中,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个体在犯罪行为中存在心理或生理障碍,导致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个体犯罪行为受到外界因素的强烈影响,从而导致多次犯罪。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决。
在法律界的实际应用中,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和例外情况的解释和适用常常面临挑战。法律界需要在平衡公正与个体权益之间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因此,对于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和例外情况的讨论和探索,有助于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司法公正性,并为社会治安和个体改造提供有效的指导。
结语
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及例外情况一直备受争议。一般而言,特别累犯指多次重复犯罪的个体。然而,由于法律体系差异,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心理或生理障碍导致无法自控,或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多次犯罪可视为例外情况。法律界应平衡公正与个体权益,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司法公正性,并为社会治安和个体改造提供有效指导,需要对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和例外情况进行探索和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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