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学校 乙方: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办理快递业务服务时应遵循下列条款:
1. 乙方的任何活动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单位和投递员须将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甲方保卫科,办理入校服务手续。
2. 乙方的任何活动应遵守中学的相关规定,做好师生的快递服务工作。
3. 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行,进入园区后慢行,且限速5km/h;所有快递运输车辆统一于每天17:00—17:25期间从西门进入园区田径场西侧,在保卫科的指定区域投放快递,18:40前停止所有服务业务,所有快递运输车辆离开园区。禁止驶入园区其他区域。
4. 快递公司应做好快递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快递员在园区的服务质量。
5. 在园区内、园区周边,乙方在业务往来时因不遵守交通规则或不遵守中学的相关规定而发生事故时,给中学带来损失和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将依法追究快递公司责任。
6. 乙方不得将危险性物品、对环境有污染的以及任何危害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甲方园区。
7. 乙方应做好快递件的消防安全及保管工作,甲方不承担快件的消防及保管工作。 8. 乙方在出门时应配合中学安全协管员对车辆进行检查。
9. 甲方在园区有大型活动时,甲方可以依据2006年公安部、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区,进入时间将另行通知乙方。
10.乙方服务时间: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协议签订后生效,乙方不得违反以上规定,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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