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管理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方针,研究制定乡镇水利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乡镇灌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指导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乡镇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和农村水利泵站管理工作。
(五)组织拟定乡镇水利工程发展规划及续建配套、更新改造计划。
(六)指导乡镇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设。
(七)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推行节水措施,编制上报乡镇灌区用水计划,负责灌区内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用水的统筹调配以及水费征收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本乡镇引水工程、水库、坝塘及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日常管理。
(九)负责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对乡镇水利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违章执法进行调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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