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城市更新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演变
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更新一直都是这一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一个多世纪以来,“城市更新”研究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缺乏规划指导导致的一系列“城市病”。严格来讲,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更新”主要是在二战之后发展的。国内外很多学者倾向于将“城市更新”划分为“推倒重建、邻里修复、经济复原与公私合伙制、多方伙伴关系”四个阶段。将二战后西方城市更新整理划分为以下4个阶段和6个时段。从第一阶段到第四阶段,城市更新的主要特点由政府主导逐渐转化为政府、社区等多方参与,城市更新的概念由城市改造转变为城市再生的有机更新理念,城市更新的模式由大规模推倒重建转变为小规模、渐进式的公众参与的社区微更新实践。
第一阶段大都是由政府主导,其重点内容是大规模的拆除运动;到了第二阶段,开始出现公私合作的更新计划,更新的重点内容主要由大规模拆除转变为循序渐进更新,注重公众参与及对历史环境的保护;第三阶段,非政府组织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以房地产开发的模式进行更新;第四阶段,更新的管治模式开始强调社区的参与,建立多方合作的机制。
二战后,欧美城市更新的第一阶段,大拆大建的城市改造引发了尖锐的社会问题,原有城市空间格局被破坏,社会矛盾激化。第二阶段对于过去以“物质环境改善”为单目标的“形体规划式”更新开始了反思思潮,为接下来的“人本更新”奠定了思想基础,开始出现富有人文色彩的社区规划。第三阶段以房地产开发的形式进行城市更新,这种方式缺乏对社区民众的需求的关注。最后一阶段,“自下而上”的多方合作的方式,社区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共同建设家园。目前欧美城市更新最主要的方式是“社区规划”和“自愿式更新”,并且已经形成完善的“社区规划师”制度,为城市更新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2.国内城市更新研究概况
国内对城市更新的理论思考和研究相对较晚,从 1949 年经济转型期开始,实践层面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80年末,依据总体规划进行城市更新;第二个阶段是1990年至2000年,出现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与重建;第三个阶段是2000年
至2010年,开始逐渐出现“自下而上”的理念;2010年至今,城市更新开始从“人的需求”出发的社区更新。由上表可以看出:中国城市更新的重点从追求经济和物质回报转变到回归“人的需求”,更加注重人文关怀。
学术界对“城市更新”的概念做了广泛的讨论。陈占祥把城市更新定义为“新陈代谢”的过程,此过程中既有推倒重来的重建,也有旧建筑的修复和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吴良镛从城市“保护与发展”角度提出了“有机更新”的概念。20世纪后,许多学者提出了他们对“城市更新”的理解。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不论国外还是中国,城市更新的内涵和机制都在不断得到修正和丰富。它的发展基本上遵循自上而下的对物质空间的改造,到“城市再开发”,再到上下结合的共同参与等几个阶段。城市更新必将更加关注“人的需求”,不再是大规模的改造与重建,而应是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方式。而“上下结合,共同参与”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这种转变体现在各种形式的公众参与的社区微观更新研究和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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