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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备税前扣除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主观:

罚金 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国税发[2000]84号第六条规定: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 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 因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 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 违约金 (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 诉讼费 可以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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